成功代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上榜江苏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3-11-29
2008年,我所成功代理了一起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意大利凯摩高公司诉盐城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暨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该案被江苏省高院评为2008年全省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之一。
2007年11月,原告意大利凯摩高公司起诉被告盐城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诉称被告在互联网上分别注册“www.chinacamoga.com”和“www.camoga.net”两个公司域名,用于其鞋机类产品的宣传与推广。据查,原告与1999年先后在互联网上注册了“www.camoga.com”和“www.camoga.it”两个域名,并与2001年申请了“CAMOGA”商标的国际注册,依法取得其“CAMOGA”注册商标在中国的法律保护。2002年,原告许可在中国南京独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南京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其“CAMOGA”商标。
作为意大利凯摩高公司南京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早在2007年我所接到子公司关于上述侵权行为咨询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公证保全侵权事实的证据、办理相关材料国外公证加认证手续等。由于前期的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我所律师凭借有力的证据材料和正确的诉讼策略,成功的代理了本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盐城晚报》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赔偿损失。